开放教育

关于推荐国家开放大学2015年度“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各相关县级电大分校、校内直属班:
河南电大已转发中央电大关于评选2015年度奖学金的文件(省校学【2016】2号)通知,推荐条件是: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3.原则上要求入学一年以上,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已获得过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在原基础上再修完30%以上的学分。
4.已修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①平均成绩计算不包含小数点,不四舍五入。
②本科补修课成绩不计算在平均成绩内。
③免修免考成绩不计算在平均成绩内。
④开放教育入学指南成绩要求在入学第一学期通过,首次成绩可以计算。
5.诚信考试,考试中无抄袭等不良行为。
6.无违反校纪受到学校通报、纪律处分者。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等活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获得所在学校的相应奖励。
2.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在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的相关奖励。
省电大根据2015年度注册学习学生数分配我市14名指标,市校按各县分校2015年注册学习学生数,经省校批准做如下分配:唐河电大1名,淅川电大2名,邓州电大1名,新野电大1名,南召电大3名,社旗电大1名,直属班5名。有指标的分校务请于2016年4月18日前将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等额报送市校开放教育处曾老师,同时填送附表。
注意:2016年1月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可以推荐参加2016春省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
此通知。
                    南阳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处
                           2016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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