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南阳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7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南阳市教育
 
教职成〔2017〕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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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阳 市 教 育 局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7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7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教职成〔201738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2017年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省级成果
2017年全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分为省级成果和市级成果。省级教学成果的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报送。各推荐单位在收集汇总后务必于6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教教研室。市教育局组织初评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
二、市级成果
市级教学成果的申报要求参照省教育厅文件进行,但各县区、各市属中职学校限报2项。市级成果不进行网上申报,需报送相关纸质材料。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所有纸质材料必须用A4纸双面印制后装订。每项成果单独装袋,并将申评书首页作为封面。
2.申报人要填写《南阳市2017年度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评书》(见附件2)1份,并提交主体报告1份。主体报告内容包括(1)教学成果报告(限2000字):包括教学成果的背景、意义和解决的关键问题,教学成果的研究过程、方法措施,教学成果的主要内容、结论,教学成果实践的成效、推广应用价值及反思,以及教学成果的主要创新点等内容;(2)成果主体报告;(3)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4)教学成果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主体报告的材料格式参照省教育厅文件。
3.参评的每项成果须由参评单位出具“查重报告”,查重报告须是由正规的论文检测系统如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出具的简明版检测结果。参评成果总文字复制比须低于30%(含)。“查重报告”加盖参评单位公章。
4.各县区、各市属学校在收集汇总申报材料后,需填写《南阳市2017年度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评汇总表》(见附件3)1份并加盖公章。
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6月19日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教教研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7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2.南阳市2017年度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评书
          3.南阳市2017年度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评汇总表
 
2017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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