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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宣传知识

一、什么是食源性疾病?

我国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致病因子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天然毒素等,临床表现可分为4类:
1.食物中毒,即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2.经食品感染的肠道传染病(如痢疾)、人畜共患病(口蹄疫)和寄生虫病(旋毛虫病)等;
3.与食物有关的变态反应性疾病;
4.因一次大量或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损害为主要特征的疾病。
二、食源性疾病如何预防?
1、避免在没有卫生保障的公共场所进餐。
2、在有卫生保障的超市和菜市场购买有安全系数的食品,不买散装食品。3、新鲜食品经充分加热后再食用,不喝生水。
4、避免生熟食混放,混用菜板、菜刀等,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
5、不生食半生海鲜及肉类,生食水果时必须洗净。
6、重视加工凉拌和生冷类食品的清洁。
7、尽量每餐不剩饭菜。
8、吃剩的饭菜尽量放10℃以下贮藏,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9、夏季避免食用家庭自制的腌制食品。
10、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卫生习惯。
三、食品安全五大要点
1.保持清洁.拿食物前先用肥皂洗手,食物制备过程中也要经常洗手。便后请用肥皂洗手。食物制备过程中,要清洗操作台面并保持餐厨用具的清洁,防止昆虫、老鼠及其他有害生物进入厨房接近食物。
2.生熟分开.生鲜肉类、禽类和海产类食物要与其他食物分开。加工处理生鲜食物要用单独的器具,如刀、案板和其他用具,生熟食物要用不同器皿分开存放,不要生熟混放。
3.完全煮熟。食物,尤其是肉、禽、蛋类和海产品要完全煮熟炖汤、炖菜要煮沸,食物中心温度至少应达到70℃;肉和禽类食物要煮透,不能带血丝;菜肴再次加热要热透,炸、烤和烘制食物时不要过度烹调,以免产生有害物质 。
4.食物要保存在安全温度。 熟食不要在室温下存放超过2小时以上,熟食和易腐败的食物应及时冷藏(最好在5℃以下)。热餐在食用前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即便在冰箱中,食物也不能贮存过久。
5.确保水和食物原材料安全。使用安全的水,挑选新鲜和有益健康的食物。选择经过安全加工的食品,例如经过低热消毒的牛奶,水果和蔬菜要洗干净,不吃超过保鲜期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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