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部

南阳开放大学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 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为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秩序,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与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河南开放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我校核对确认,拟对马永福等7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名单见附件)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0天,自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26日。如本人对退学处理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网络教育部联系。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学校将作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联系电话:0377-63118856

电子邮箱:nyddwljyb@126.com

附件:拟作退学处理的7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名单https://nyopen.cos.nyist.vip/nyopen/uploads/20260128/9b7e6fecc5fc05949a64d8a1d13f4bea.xlsx

南阳开放大学网络教育部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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